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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游行示威区”的起步意义

作者 陈光 | 2008年07月25日 10:27 | 浏览总次数 (211)
     

         中国政府指定“奥运游行示威公园”,北京市丰台区的世界公园、海淀区的紫竹院公园和朝阳区的日坛公园等几个公园作为外国和中国公民和平集会与游行示威的场所,规定想要游行示威表达意见的人,可以申请在几个特定地点游行示威,只要通过合法手续得到批准的游行集会示威活动,都可以在这些地点进行。

        此举符合国际惯例,能确保奥运会期间整个赛区的交通顺畅、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又尊重和保障了外国公民的诉求和中国公民的权利,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也是中国与世界接轨的一种表现。重要的是,“奥运游行示威公园”的设立,有助于训练公民的民主实践和意见表达能力,可由此对公民进行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理性表达意见的训练。

        但是,我的判断是,奥运会期间,这几个“示威区”可能不会真的有示威事件发生,不是因为没有不同意见,而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多元化的观点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视为“洪水猛兽”,过于敏感和警觉,在很多领导人眼里,我们的社会,不能有一丁点杂音,甚至不能有一点跟主旋律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如果有人表达对政府或者某个官员的不满,表达自己对某些事件的独特看法,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这些领导对秩序的感觉特别强烈,强烈到了要所有人,整个社会完全协调一致,整齐步调的地步。若有不同意见,也只能通过所谓的正常渠道来表达,即通过组织结构,层层向上反映,能内部消化,尽量内部消化,消化不了,也要相信组织总有一天会解决。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也缺乏公民进行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公民理性表达意见的训练,缺乏不同意见相互辩论、求同存异、增进共识、提升价值的社会氛围。

        显然,示威区的设立只具有起步和象征的意义。如果从“奥运游行示威公园”开始,“示威区”并不仅仅是“奥运会”期间的产物,而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和任何一个时候,成为一个法定的常态的制度设计;我们在人大会议中依法引入公共政策辩论,制定《新闻法》,规范媒体的自由监督新闻,宽容公民的网络意见表达。。。。那么,奥运会带给我们的就不仅仅是几块金牌,而可能是现代公民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的起点。

        期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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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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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管理学博士,成都市科协副主席 一天三件事:上课、喝茶、写博客。 一生三件事: 吃饭、睡觉、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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