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
| 2008年05月12日,08:57 | 点击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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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我请袁岳到交大新校区为500多位大学生做职业准备演讲,他在现场向学生提了三个问题:
问题一:有多少人选择本校与本专业是因为自己个人的爱好,而不是父母的建议、老师或者亲友的建议或者学校的调配?出于自己爱好的5%左右;
问题二:有多少人学习到现在明白自己将来的职业爱好,知道自己特别喜欢做什么工作的?一般在3-5%左右;
问题三:有多少人学习到现在明白自己特别的长处,感到自己特别能搞定某个方面的问题的?大概在2-3左右。
现实的情况是,大概除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用人单位、学校、社会评价、专业人士等,没有对我们的教育状况表示满意的!
导致问题的原因可能很多,也很复杂。但是根本的一点,是违背教育规律办教育。
基础教育是公共产品,高等教育也是准公共产品。我们向社会提供的“产品”好不好,最终不是由教育系统内部自我认定的,无论系统内部的评价有多高。最终要看“产品”是否适合发展中的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否满足教育购买者的期望和需要。如果我们的教育管理仍然高度集中、甚至具体课程体系内容都需要有最高层领导来决定,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也就最终不能建立起来教育系统适应社会变化的办学机制。在现有体制下,如果在修订教学计划,首先,我们要看,专业目录上有没有这个专业而不是社会上是否需要这个专业或者需要怎样的专业技能?其次,我们要看学校已经有怎样的基本设定或者不可以改变的红线,而不是去考虑如何更加有利于学生的全面职业能力的提升?然后,我们要看我们能够提供什么?优势在哪里?而不是现实需求是什么?未来走向是什么?这样在实际上,就产生了教育需求与供给的结构性的扭曲和矛盾。也就出现了前面调查现实的哪些情况。
教育当然要育人,这是理念层次;教育当然要有一定之规,这是课程论实施操作层次;教育当然不能产业化,但是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相衔接;我们需要在规律层次理解现代教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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